| 类别 | 条件 |
| 高端人才 | 第一类别 | 两院院士、著名学者。 |
| 第二类别 | 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教授;国家级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;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;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;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和海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;国家级教学名师;省级创新团队带头人(主持获批创新团队项目经费不小于1000万元);国际著名学术组织高级会员(Fellow);其他学术地位、水平与此相当的学者。 |
| 第三类别 | 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特聘教授;珠江学者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;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”入选者;其他学术地位、水平与此相当的学者。 |
| 第四类别 |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、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、省级教学名师、省部级重点学科(专业)带头人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及具有同等水平的学者、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、国内有较大影响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、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、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,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,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。对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,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就,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3项,根据业绩条件确定相关待遇。 |
| 1.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(含子课题)2项以上。 |
| 2.近五年累计到位科研经费理工科600万元,人文社科类学科150万元。 |
| 3.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被SCI二区以上收录不少于10篇;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SCI(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或A&HCI(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)收录代表作10篇,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(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收录的二区以上期刊12篇。 |
| 4.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。 |
| 5.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(本人排名前3名),或获得省(部)级科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(本人排前2名)或二等奖(本人排第1名)。 |
| 6.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成果显著,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(本人排前2名),或获得省(部)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(本人排名第1名)。 |
| 博士 | A岗 | 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,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、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,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,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。 |
| 1.毕业院校相关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以上,或进入国家“双一流”学科的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,或国外著名大学优秀博士,可以聘为博士A岗。 |
| 2.业绩成果不低于博士B岗条件。 |
| B岗 | 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,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、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,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,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聘为博士B岗。 |
| 1.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、EI以上论文2篇以上,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、A&HCI、CSSCI论文1篇以上。 |
| 2.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理工科200万元、人文社科类学科60万元,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、EI论文2篇以上,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、A&HCI、CSSCI论文1篇以上。 |
| 3.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(本人排名前5名),或获得省(部)级科研成果一等奖(本人排前3名)或二等奖(本人排前2名)或三等奖(本人第1名),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论文2篇以上,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、A&HCI、CSSCI论文1篇以上。 |
| 4.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期刊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。 |
| 5.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被SCI三区以上收录不少于3篇,其中SCI一区至少1篇或SCI二区至少2篇;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SCI(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或A&HCI(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)收录代表作3篇,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(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收录的二区以上期刊4篇。 |
| C岗 | 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,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、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,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,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聘为博士C岗。 |
| 1.近五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,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、A&HCI、CSSCI论文1篇以上。 |
| 2.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理工科100万元、人文社科类学科30万元,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、A&HCI、CSSCI论文1篇以上。 |
| 3.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(本人排名前6名),或获得省(部)级科研成果一等奖(本人排前4名)或二等奖(本人排前3名)或三等奖(本人排名前2名),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、A&HCI、CSSCI论文1篇以上。 |
| 4.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期刊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5。 |
| 5.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被SCI三区以上收录不少于2篇,其中SCI二区至少1篇或3篇代表作影响因子之和大于等于8;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SCI(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或A&HCI(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)收录代表作2篇,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(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收录的二区以上期刊2篇。 |
| D岗 | 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,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、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,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,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。满足下列条件的,可以聘为博士D岗。 |
|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类论文被EI收录1篇或发表核心论文2篇;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核心论文1篇。 |
| 博士岗位业绩折算办法: |
| (1) 1篇中科院SCI一区论文可等同于2篇SCI二区论文,1.5篇中科院SCI三区论文可等同于1篇SCI二区论文。 |
| (2) 1项国际发明专利可等同于1篇中科院SCI一区期刊论文,1.5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可等同于一篇中科院SCI二区论文。 |
| (3) 1篇CCF的A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中科院SCI一区期刊论文,1篇CCF的B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中科院SCI二区期刊论文。 |
| 海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有两年以上(含两年)海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者,可不受以上人才招聘条件中相应资历和条件的限制,主要以实际取得的高水平业绩成果由学术委员会认定其符合类别。 |
(三)各类别人员薪酬待遇